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基督徒歪論#7

在宗教思辯上無可辯駁時,其中一個"解釋"就是"你曲解了聖經"。然而此句若要生效,則必需要先得出客觀正確的聖經詮釋。舉一個例子,你如果不知1+1=2,你憑什麼說1+1不是等如3呢?

聖經的解釋分開了很多派,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錫安教、摩門教、猶太教等,即使是基督教內也分了自由派、基要派等。可是中間卻沒有那一派可以證明自己的解釋是正確,而是各自各都是權威,各界互有不同卻不能從客觀的辯論中指出誰對誰錯。因此當基督徒在說別人歪曲了聖經前,請先給證據說自己的解釋就是正確,否則此話亳無說服力可言。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宗教團體辦學,稱職嗎?

學校,是一個傳授知識的地方,一個讓學生有不同機會接觸不同思想的地方,辦學就當然應該本著如此理念。

在香港有不少的學校都是有宗教背景,宗教團體本著無私的精神去辦學並為香港作育英材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有某些宗教團體支助的學校似乎都想借學校作為一個傳教的地方。這其實是用了一種軟性的方法去剝削學生接受不同思想的權利。

在此先說明"軟硬"之分:

硬性:
所謂的硬性就是直接的禁止其他思想(如其他宗教、主義),又或者令奉行某種主義或信奉某宗教的人無法得到某些利益(如學位等),更甚者則直接對異見者作出實際傷害,另一方面,在法律的層面上沒有自由奉行其他思想或信奉其他宗教,這是硬性。

軟性:
所謂軟性則是對未有批判力的小孩不斷灌輸某種思想、主義或宗教是絕對真理的信訊,甚至孤立異見者等令異見者精神受滋擾的行為,但異見者在法律層面上有自由奉行其他思想或信奉其他宗教,這是軟性。

在正式討論前,先說說某些有宗教背景學校的做法
不少學校都有早會,這些早會中,我相信不少的有宗教背景的學校都有一些強迫學生參加的宗教儀式,例如唸經。另外亦有一科必修的科目,宗教科。
首先說說宗教儀式,例如唸經,這就是唸那個宗教的經文,沒有信仰的學生每天都要站在操場上聽那些經文,結果有5個:
1.潛移默化,信了那個宗教
2.物極必反,嚴重反對那個宗教
3.沒有感覺,機械人一般的唸著那些經文
4.批判思考,從經文中找出做人處世的道理,並忽略沒有意義的地方
5.固本培元,給有信仰的學生一個更認識其信仰的機會

針對以上種種,唸經其實是意義不大的
1.如果是希望達至潛移默化的效果的話,則跟洗腦無異,正正就是軟性地剝奪學生接觸其他思想的機會,一個例子,從小就接受回教教育的小孩,會容易接受基督教嗎?

2.如果強迫學生唸經會令學生對該宗教反感的話,唸經則沒有意義

3.既然沒有感覺,則無異於浪費時間。

4.如果要讓學生領略固中道理的話,並不理會沒有意義的地方的話,為什麼不直接說明什麼地方有意義?唸經只是多此一舉,因為學生可能會不小心忽略了值得留意的地方。

5.讓有信仰的學生有一個更認識其信仰的機會就代表可以強迫大部分沒有信仰的學生一起唸經?要記著,很多時都是烈日當空下要學生站在操場上唸經。

有宗教人士或者有某些學生、教師可能會說,學生如果不祈禱,是不會強迫的,我不知道有多少間學校真的不會強迫學生,但就我個人經驗以言,如果我不祈禱,訓導老師看見會走過你叫我祈禱;沒有帶祈禱小冊子,會被罰。更甚者,每當到了什麼玫瑰月,就要被迫在烈日當空下站在露天操場處----即使不用開口,亦要站著受罪。
如果真有不祈禱亦完全不會迫的學校,可在blog內留言告知、pm告知。

其次要說的就是宗教科
宗教科的意義何在呢?
先說說宗教科的內容,宗教科的內容某程度上就是在傳教----只說某宗教好的一面,更甚者在此科內宣揚某宗教就是絕對真理。
有信仰的學生未必會覺得是什麼,但沒有信仰的學生,被迫要上這一科,做一些對個人成長沒有什麼意義的功課,記一些未必是真實的資料。

宗教人士可能作出以下辯駁:

1. 宗教科教的是絕對真理!教學生又有什麼問題?
很多宗教都說自己教的是絕對唯一真理,這樣衍生出一個矛盾,例如基督教和天主教
基督教說自己是唯一真理
天主教說自己是唯一真理
偏偏兩者卻有不同的地方,可見"宗教科內所教授的是絕對真理"是很值得懷疑的一句說話
未經証實是真理卻偏要向學生宣稱是絕對真理,這是欺騙。

2. 我們在給學生一個機會去加入教會
學校是傳授知識,不是傳教。

3.入得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就應該預左要上宗教堂
這樣是否代表傳教式的宗教堂是正確呢?
傳教本來沒有對錯,反正都只是在宣揚自己的信念。重點是在那裡傳,如何傳,及向誰人傳。
如前所述,學校應該是一個傳授知識,讓學生接觸不同思想的地方,單一宗教的宗教科無疑已經是一個抵觸;把沒有被証實是真理的說話說成是真理,並不斷灌輸這種訊息給學生則更加是違反了學校傳授知識的大前提

4.宗教團體辦學當然要傳教
一個例子:殺人犯當然殺人,是否代表殺人是正確?

5.取消宗教科是剝奪了學生得知真理的機會!
讓學生成長至有批判能力時不是還有機會選擇信什麼是真理嗎?
一或是某些宗教的"真理"是經不起批判?

最後,即使你是宗教人士,其實亦應該支持取消宗教科及強迫性的宗教儀式。因為小時候的思想很容易影響成人時的判斷,任由其他宗教在學生還沒有批判能力時借學校來傳教,某程度上亦阻礙了自己宗教的傳播,這顯然是不公平的,除非你的宗教是這不公平下的受惠者。

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基督徒歪論#6

請看有關<上帝是否全善>的辯論作一個例子:
反基督教者:
基督教說不信上帝者就下地獄受永罰,這樣的上帝根本就是一個暴君,完全體現不到所謂的全善,偏偏基督教又說上帝是全善,可見基督教並不真實。所以我不信基督教。

某些基督徒:
你既然不信基督教,那就不應該信有地獄,你根本就自相矛盾!

在此處,基督徒的思維是這樣的:不相信該理論就代表不能用該理論下的命題去駁倒該理論下的另一命題。
其實在辯論時,有時為了指出某些理念自身的矛盾,少不免會站在對方言論中,抽出其中的命題去反駁該言論下的另一個命題。這方法的作用在於指出理論本身的矛盾,從矛盾中推論該理論並不成立。因此,即使不認同某一理論,也不代表不能用該理論的命題去駁倒該理論,因為這是在指出理論中的矛盾。

請看以下一例:
甲說:「剛剛的二十小時裡面我都在專注的溫習,這二十小時內我除了溫習之外什麼也沒有做,只是中間用了十小時去打機!」
這言論包含了三個命題:
1. 剛剛的二十小時都在專注的溫習
2. 二十小時內除了溫習之外什麼也沒有做
3. 二十小時中用了十小時打機

現在可以試試模仿以上兩種思維,看看不同的思維模式導出什麼結論:

1. 甲一方面說剛剛的二十小時中都在溫習,另一方面又說其中只有十小時去打機,這明顯地是一個矛盾,基於這個矛盾,我們可以得知"剛剛的二十小時裡面我都在專注的溫習"是一個很有問題的說法。

2. 如果按那些基督徒的思維,甲就可以反駁說:「既然你不相信我在剛剛的二十小時內都在專注的溫習就不應該相信我用了當中的十小時打機,你根本自相矛盾!」

那一個思維合理?高下立見。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基督徒歪論 #5

基督徒的"論證"其實很多時都透露出一套充滿個人偏見的思維模式
舉例如下
例一
有些基督徒會宣稱,儘管很多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其他宗教的挑戰
但基督教的信仰還是存在,並且繼續發展,不就正正說明了基督教是經得起考驗的真理嗎?
此論其實非常荒謬
同一套想法其實可以應用在:
儘管面對基督教/天主教/神學家的挑戰,不可知論者依然可以存在,並且繼續發展,原就正正說明了不可知論經得起考驗的真理嗎?
以上一例可見基督徒此論之荒謬

同一套充滿偏差的思維方法可以在基督徒的其他歪論中看到

例二
我感受到耶和華,所以基督教是真的
即可說成:我感受到真神阿拉,所以回教是真的

例三
世上有客觀的道德標準,由此可見耶和華的存在
即可說成:世上有客觀的標準,由此可見真神阿拉的存在

在此告訴基督徒,信仰不需要理性,但論證卻需要。
不合邏輯,不客觀的論證就即錯的論證
請不要試圖魚目混珠用歪論去論證什麼。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地獄永罰的引申問題-----在天堂的永生是快樂的嗎

首先,今次本篇性質上跟以往有些不同
本篇是一個疑問,並非立論去攻擊基督宗教
正式討論前先要明白"永罰"與"永死"的分別
簡而言之前者是永遠的受刑,後者是永遠的不復存在
按照聖經所說
永罰的罰,就是火湖的永火
本篇先不討論創造此種地方的神是否全善,"罪的公價就是死這概念有沒有問題"等問題
焦點先放在天堂上的善良的人的想法(此處的善人,暫時定義為"善的靈魂"有更好字眼再作更改)
按照一般對"善"的定義,這些人有一個最基本的特質-------有同情心
(當然,有同情心是necessary condition但不是sufficient condition)
一個人見到罪人受酷刑折磨沒有絲毫惻隱之心你不會說他是善良
所謂惻隱之心就是當你知道某人/動物悲慘遭遇時所產生的不安感,你會想去幫助他們

在天堂的善人
他們知道地獄有人受苦
而且在他們的永生裡每一天都知道有人在受苦
亦引申出他們每一天的永生也是有一種不安感存在
一個善人,知道有東西每一天都被折磨會快樂嗎?

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不厭其煩的澄清

有一位網友似乎沒有認真看過我所有的文章就大發謬論
說什麼我用科學解釋宗教
由頭到尾
我在反駁的只是基督徒自以為的理
在這裡所謂的"理"是人類世界resonable的"理"
是理性的"理"
是符合邏輯的
基督徒說的理不合邏輯=歪理
以上所說全部都是人類定義下的(我一直不認為我有必要說這句,但我認為可能有人沒有跟從人的定義)

人類一般定義下的真理就是要符合邏輯-----這是客觀的真理所必須合乎的條件
不符合邏輯的沒有可能是人類定義下的真理
如果說基督徒因為"信"所以就覺得是真理的話
很遺憾,這只是一個主觀的"真理"
這些主觀的"真理"如果試圖用客觀的法則(eg logic)去解釋,無疑是自打嘴巴
恰恰就是有些基督徒試圖如此,我就必需用批判的思維去解釋並回應這些理
希望大家睇得明我既立場。

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思維上的基本分別

一般基督徒(or天主教徒)和一般理性的人在展示了思維上的兩種模式
前者:看到了結論,找證據去支持他。證據disprove左結論?咁一定係證據有問題;證據同先前既結論吻合?結論就一定係真!

後者:找到了證據,於是得到了結論。有證據顯示出該結論有問題?修改先前的結論,什至推翻它。

我本來是教徒
自從學懂了什麼是獨立思考後,看過了聖經,問了問題,看不到基督教就是真理

批判性的思維,未必幫你找到什麼是真理,但至少可以知道真理不是什麼。

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上一課批判思考

一直以來都在長篇大論的論證基督徒的歪論
今次就嘗試短篇一點,問一問問題
基督徒很多時都嘗試以理服人
可是卻不知其所說的是歪理
以下是一些例子
a.因為聖經說......所以......
因為某一聖經concept(e.g.原罪)......所以......

b.因為某些現象(e.g.人腦結構的複雜度),某某理論難以解釋(e.g.進化論),所以該理論必然為錯;聖經"解釋"得到,所以聖經中的上帝必然存在/聖經必然為真

c.宇宙很複雜,由一場大爆炸/慢慢演變出來的或然率很低,所以一定會有一個創造主,故此聖經必定為真

以上各點有何邏輯上的錯謬呢?
遲些開估
希望在試圖駁倒我的其他文章的同時亦嘗試用理性去指出上述句子有何錯謬

講真
我唔想由我口開估
這真是一些很客觀的邏輯謬誤

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反基督宗教之感想

我一值本著真理越辯越明的態度去批評基督宗教
在批判聖經的同時,某些聖經的教訓亦影響了我的價值觀,例如聖經對愛的定義。
然而我反對的是聖經無誤論
就算真的有神亦一定不如聖經所描述。
近日不停的辯論令人很累
但所得到的是更強的語理分析力
亦明白到一個道理
信教的人,思維模式原本就和一般人不同
信教的人永遠都是結論當作前提,然後找證據去証明自己的結論
一般人卻是基於找到了什麼證據,然後再得出什麼結論

信仰本來就並非理性
理性亦沒可能是信仰
這是否意味著反基督宗教是沒有義意呢?
非也。
教徒總是嘗試以理服人,卻不知信仰本來就不該講理。
我所反的,正正就是他們所講的"理"
教徒們嘗試以理服人,到最後辯論失敗就說信仰不是科學,不講邏輯
卻不知辯論不講邏輯則無法客觀,無法客觀則跟吵架無異;要以理服人就必先合乎邏輯,沒有合理的說話是不合邏輯的。
那基督宗教的信仰是否一定不合理呢?
我只能夠說不合乎現實世界的"理"。
但若教徒硬要用現實世界的"理"去證明其信仰
則無法不理------作為一個有理性的人,不可能"不要問,只要信"
今後
文章我還是會寫
辯論的話,看心情吧

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基督徒歪論#4

遇到有苦難、難題、災難等不如人意的事時
基督徒的其中一個回應就是:這是神對人的考驗

基督徒可能說考驗是為了讓人成長云云(感謝網友jason提出)
為什麼全能全善的造物主要用"考驗"----令人痛苦的考驗去讓人成長呢?
衪只能夠把痛苦加諸人身上去讓人成長嗎?
全能的神可以不用痛苦去讓人成長
全善的神不忍把痛苦加諸於人
故此要麼神就不是全能,要麼神就不是全善,要麼神就很喜歡令自己心痛。

換另一個考驗的動機去看
考驗,其實是考驗什麼呢?
人對神是否足夠信心?
人有沒有足夠能力去解決不如意的事?
人在自由意志下的選擇?(網友抽刀折斷水提出)
自己的創造物經得起什麼打擊?
不論考驗的是什麼
"考驗"很大機會都是因為有問題
例如:
1.考試其實是在考驗學生的知識去到什麼程度?
2.對已知知識的"考驗"則是在找出"該知識的真偽"這答案

問題就來了,聖經不是說神是全知嗎?
全知的神要透過考驗來獲得答案嗎?
就當"考驗"是神獲得全知的方法
那麼既然祂是全知,又知不知道不透過考驗去獲得"全知"的方法呢?
再假設祂是知道的-----
既然知道,又為什麼要去用苦難、災害等去"考驗"呢?
故此,神要麼不是全知,要麼不是全善

就算忽視以上論證
"全知"有需要去找尋答案嗎?
既然無需找尋答案又為何要去"考驗"?

你可能會說神只是想驗證自己所知的
但全知的神,為何如此沒有信心?


基督徒們,當你說這是神的考驗時
其實只是在自打嘴巴。

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基督徒歪論 #3

先前說過有關不信下地獄的辯論,原來有關此論題,基督徒還有更多歪論:
既然不信聖經,又何必相信聖經所說不信會落地獄 ?

這說話乍看是指出了反基督教人士的一些矛盾
即:既然覺得聖經是假,不信落地獄自然亦是假
但反基督教人士卻又因為不信要下地獄而攻擊基督教,根本就沒有道理。

可是基督徒的這個說法不過是歪曲了反基督教人士的說法。
對不信即下地獄的討論其實是對神所謂的"全善"作刁難
地獄是一個火湖,對罪人的永遠懲罰之地。
然而,全善的神又為何要如此殘忍呢?
因此反基督教者根本不是相信"不信會下地獄",而是指出"不信要下地獄"與全善的矛盾。
指出不信即下地獄其實是指出神非全善,神既非全善即基督宗教所說的未必是真理。
此為反基督教者的真正論據。

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基督徒辦學,好心?做壞事。

基督教教會辦學並非少見的事。
每一天,這些學校的早會放學小朋友們都被迫祈禱
宗教科又不斷灌輸聖經的內容
不要問,只要信的反智訊息根深蒂固的種在小孩子的腦裡
縱然因從小上學接觸因而決志的小朋友並不算太多
然而,我認為灌輸小朋友一些未經證實的"真理"是卑鄙的。
對小朋友灌輸聖經是真理這一概念就好似從少對一個小女孩作禁室培育一樣可恥。

引用先前高登一位網友"人大陽萎"(如果你想有一個好d既名你話我知[sosad] )所說的:
電視播有"爭議性鏡頭"都要PG家長指引, 怕既就係細路信以為真
學校, 係一個應該用黎傳授知識既地方,
耶穌以此傳教, 將"不能證實是真的"甚或是"假的"耶教聖經,
灌輸比班未有足夠判斷力既細路
只係呢樣已經其罪可誅

辦學,本身是好事
教育就是傳授真正的知識的途徑
可是籍教育去把一些信仰像打毒藥一樣注射入未有批判性思維的小孩腦中
其情況就像把毒藥混入糖果給人吃一樣。
甲之蜜糖乙之毒藥,正是對以為正在傳授真理的教會辦學團體之勸告
本文只討論基督宗教,即天主教,基督教等的辦學團體
因本人並不認識其他宗教之辦學手法,故不作討論

本網目的

依一個blog除左標題所講係指出聖經上的謬誤 / 矛盾外
亦包括對基督徒言行的批評。

2008年9月15日 星期一

對基督宗教的愛作理性批判

節錄:格林多人前書第十三章四至七節

愛是忍耐、體諒;愛從不嫉妒、不張狂、不自誇;不粗魯、也不為己;不動怒、不記仇;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神創造世人,又要人朝拜佢,對佢感恩,依d叫不張狂、不自誇?
2.觀洪水滅世,殺埃及人子弟,這是不粗魯、也不為己;不動怒、不記仇?
3.聖經記載對異教徒的行為是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4.神視愛為真理,但行為卻表達不到愛,不是說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基督徒歪論 #2

相信要列舉出基督徒犯事上新聞的例子,大家都不會覺得是一件難事,但基督徒遇到此類事件時總會突然理性,說反基督教者以偏概全,一個基督徒不代表整個宗教云云。

針對如此事件,基督徒一般有以下回應
a. 一個基督徒不代表整個宗教
b. 神給人自由意志
c. 其他宗教犯罪既人都有,又做乜唔話佢地,針對基督教?
d. 他們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a. 一個基督徒固然不是整個宗教,但反對基督宗教者並不打算用一個基督徒的言行就去下結論說基督宗教的差劣。
反對基督宗教者所垢病的是因信成義這個基督教的核心概念。
信徒自以為犯了罪只要對主悔改即可得到寛恕,從而透過這種精神自瀆去減輕什至消除罪惡感,換言之,列舉基督徒犯罪之例子其實是顯示出因信稱義導致的道德敗壞。
明顯地沒有任何"用一個基督徒的言行就結論整個宗教"的意思

b. 神給了人自由意志,那是否就代表神沒有責任呢?神既然是全知,就自然知道人會犯罪,明知卻要故犯,抑或神並非全知?

c. 混淆視線,乞求同情
不是基督徒的人犯罪上了報紙,新聞,遭到責罵的更多,難道他們又說基督教犯罪的人亦很多,又唔你地話基督教?擺明針對我地依d唔信教既人!

d. 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呢?當基督徒宣稱自己的宗教是全球最多人相信時,當中又有幾多個是真正的基督徒呢?

基督徒歪論 #1

信者得永生,不信者下地獄是基督教信仰中其中一個受批判的重點,主要是因為如此的行為極度殘暴,和基督宗教宣揚的大愛極有衝突,對於此類批評,教徒一般有兩個講法:

1.個仔唔孝順,呀媽都會打佢啦/阿媽只會俾飯俾自己個仔食。
在此統一這種以親疏關係為中心的類比論證為親疏論。

2.上帝是公義,賞罰分明
此種說法則稱為賞罰論。

首先是對親疏論的分析:
假如教徒們不知道地獄是什麼地方,請自行參考聖經。地獄是一個永遠懲罰罪人的地方,是給予他們永遠的痛苦的地方。明白了地獄的情況,其實就可以下明白親疏論的不妥。

1.母親打自己的兒女,兒女受苦的程度可以和永罰相比?此是程度上的大不同。

2.母親打自己的兒女,為的雖然可能是發洩,但更可能是為了兒子/女兒的將來,這些懲罰是有成果的,可是受永罰呢?為的是什麼?

3.不孝子女,母親亦尚可愛他,例如不忍見其悽慘,正體現愛是包容,亦可見母愛/父愛/親情的偉大,受永罰卻是令其受痛苦至永遠,基督宗教把神與人之關係比喻為父與子,但又試問那個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永遠的折磨呢?

賞罰論的分析:
在這裡,賞指的是上天堂,罰指的是下地獄。然而,所謂的公義除了是該賞的賞,該罰的罰之外,還該注意的是賞多少和罰多少。救了一條人命,和請別人吃了一顆糖果也不應該有著同樣的獎勵吧?同理,殺了人和偷了東西也不應該受著一樣的懲罰。可見,上天堂下地獄的二分其實是極不合理的。
再者,有沒有一件好事值得受永遠的獎賞我沒有意見,但就肯定沒有一件壞事值得受永遠的折磨。即使犯了什麼,也總有被罰完的一天。因此從本質上來說,地獄已經是極不合理的。
如果基督徒認為不信神是大罪,請思考以下問題:有人因為不肯相信君主,而被該君主永遠的折磨,我們會叫那君主做善良的君主嗎?那個因某人不對自己臣服而要永遠折磨那人的"神",真的有資格被稱作全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