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就是要對犯罪的人作一個永遠的折磨
然而,永遠的折磨是不是等於死呢?
死,是一剎那的,也有可能是慢慢致死,但到最後都是指一個終結
但永遠的折磨卻是沒有終結的
在明白這個本質上的分別後,不難明白"死"絕對不等於"受永遠的折磨"
那麼神就不應該把犯罪的人放下地獄了
因為據聖經所說受永遠的折磨並不是犯罪的公價
但又據聖經所講,罪人都會被放在地獄受永遠的折磨
真正的死是代表一個終結,一個消失,即使是靈魂亦不應該存在
舉一個例子,在天堂的,靈魂存在的,基督徒們會說他們是死嗎?不會,因為他們得到永生
同樣道理,地獄裡的,受永遠折磨的,算是死了嗎?
如果要永遠的受折磨,就必需先有永生,但不是說罪的公價是死嗎?
既然死了又如何永生?這是一個矛盾
罪人既應該死卻又應該受永遠的折磨
但死了又如何受折磨呢?
7 則留言:
好耐無上呢度
好冷清@@
有無睇果套紀錄片
RELIGIOUS(宗教的荒謬)?
連我自己都好少上 XD
多謝有KEEP住check
冇呀, dvd鋪唔見有
早排有條link又dl唔到
有BT, 揾下就有.
另外今日睇左個blog
http://hkatheist.blogspot.com/
哈~睇左個blog
自愧不如...
話說我亦都冇晒料
冇乜新諗頭寫新野.....
依度亦都半荒廢左............
你能告訴我聖經哪裏寫死亡是罪的價格和罪人會下地獄?"
自己搵啦好唔好?
基督教向來沒有說要去說服任何人去相信什麼或是証明什麼.
若是要辯証,則只能用實體耒進行. 若是要落在個人的感覺則無辯証意義.
宗教的偭值是建立在靈命上,而實體是展現靈命的延伸,或是具體表像化.
若是能建立基本思攷邏輯或許爭辯就不會再是先有雞或是先有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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