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

基督徒歪論#9

宗教思辯中,某些基督徒在無法駁斥他人論據是就會說"上帝可以無視邏輯"。不少基督徒都堅信神可以無視邏輯。可是他們卻不明白假設神的全能可以無視邏輯所引串的問題其實極多,以下就以神是否存在及基督教是否真理作為例子:

Part 1:
基本前設:
1. 神超越邏輯
2. 所以神超越矛盾律
3. 即神存在=神不存在
4. 存在與不存在為神來說是對等的
5. 所有證明神存在的證據其實都是指向神不存在
Part 2:
基於以下前設
1.基督教的神存在=基督教是真理(a=b)
2.基督教的神不存在=基督教不是真理(c=d)
3.基督教的神存在=基督教的神不存在(a=c)(proved in part 1)
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a=c=d
即:
基督教的神存在=基督教的神不存在=基督教不是真理
用簡化的語句顯示:
基督教的神如果存在代表基督教不是真理
所以基督徒不斷的論證神存在, 其實只係推翻緊自己既宗教

補充一點,有人認為討論超越邏輯的事物不應該用邏輯,因此我以上的論證是廢話。為此我想辯解一下。其實我剛剛也一值在用超越邏輯的方法去論證。在超越邏輯的前提下,用了邏輯等於沒有用邏輯,因此我用邏輯去討論超越邏輯的事也是合理的。

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從智能設計論去看基督教的神的真確性

智能設計論主張複雜的東西不會突然出現, 背後一定有一位設計師
看一下聖經
按智能設計論的思路
基督教的神是複雜的故不會突然出現
背後必定有一位設計者。
但基督教的信仰說神是自有永有, 並不是被創造出來
故此,如果智能設計論是真,基督教的神便是假的了
請大家不要盲目地反對智能設計論
此論說其實是在暗示基督教的虛假。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聖經的矛盾: 罪的公價是死,那地獄為什麼存在?

地獄就是要對犯罪的人作一個永遠的折磨
然而,永遠的折磨是不是等於死呢?
死,是一剎那的,也有可能是慢慢致死,但到最後都是指一個終結
但永遠的折磨卻是沒有終結的
在明白這個本質上的分別後,不難明白"死"絕對不等於"受永遠的折磨"
那麼神就不應該把犯罪的人放下地獄了
因為據聖經所說受永遠的折磨並不是犯罪的公價
但又據聖經所講,罪人都會被放在地獄受永遠的折磨
真正的死是代表一個終結,一個消失,即使是靈魂亦不應該存在
舉一個例子,在天堂的,靈魂存在的,基督徒們會說他們是死嗎?不會,因為他們得到永生
同樣道理,地獄裡的,受永遠折磨的,算是死了嗎?
如果要永遠的受折磨,就必需先有永生,但不是說罪的公價是死嗎?
既然死了又如何永生?這是一個矛盾
罪人既應該死卻又應該受永遠的折磨
但死了又如何受折磨呢?

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基督徒歪論#8

要人跟隨神的其中一個最佳方法就是神直接出現,基督徒對此的其中一個解釋就是這會強迫人類跟隨神,和自由意志有矛盾。其解釋為,神只給了我們僅僅足夠的證據,想相信神的人自然會跟隨這些證據;不信的自然可以選擇不跟隨。

然而,這是荒謬的。就算神真的出現,人們依然可以選擇不依從神的教訓。"信不信一樣東西的自由"和"跟不跟隨一樣東西的自由",跟該樣東西有沒有被驗證、實驗、親眼看見、親身感受過是可以沒有任何關係的------邏輯是可以驗證、被實證過、有極之多的證據證明其真確性,卻依然有人可以選擇不相信、不接受邏輯,當中那些聲稱邏輯不可靠的基督徒就是表表者。

可見,把"直接出現"等同於"迫人相信",從而解釋為什麼神不直接出現是行不通的。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信與盲信---基督宗教的信仰是那種?

什麼是信,什麼是盲信?
包括我自己,很多人都以為信一樣東西可以是沒有理性
然而我不禁會問,沒有理性的信和盲信有什麼分別?
信等如盲信?
當然不是。
信是有其理性基礎的---法庭審判罪犯,憑的是相信理據---這樣的信是理性的
相信努力就會有轉機、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等等,這些所謂的"信"都有一個共通點,相信的都是邏輯上有可能發生、甚至經驗上可能發生的東西,這些"信"都是有理性的。

盲信是什麼呢?
盲信是不清楚自己信的是什麼,或者是明知自己信的東西不可能存在還要去信,甚至不接受現實。

什麼是"不可能":
"可能"一般來說分多個層次,包括邏輯上可能、經驗上可能等等
可能的最低門檻是邏輯上可能
任何邏輯上不可能的東西,在一般理性的定義上,都會被結論會不可能。

簡單的伊壁鳩魯論證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可能存在:
基督教的神即聖經中的神
聖經中的神同時具備全能全知全善三點
只要證明這3點同時存在不合邏輯就可以推翻"聖經的神存在"
因為:
如果基督教的神存在(a)
則全能全知全善3個屬性同時存在(b)
3個屬性不能同時存在(not b)
基督教的神不存在(not a)
if a then b, not b then not a

1)全能的話有能力避免/阻止一切災害
2)全知的話知道什麼地方有災害
3)全善的話會有動機從災害中拯救受苦的人們甚至防止災害
4)四川大地震發生
5)如果神不知道發生了四川大地震,則神不是全知
6)神知道了四川大地震但神沒有能力阻止及避免死傷則神不是全能
7)神有能力去阻止地震及救人但神沒有做則神不是全善
8)現在四川大地震發生了,亦有了很多死傷
9) 5, 6, 7 任何一個情況出現,引申出3全屬性其中一個必然為假
10)全能全知全善的神不可能存在
11)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相信不可能存在的東西,基督宗教的信仰是那種?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基督徒歪論#7

在宗教思辯上無可辯駁時,其中一個"解釋"就是"你曲解了聖經"。然而此句若要生效,則必需要先得出客觀正確的聖經詮釋。舉一個例子,你如果不知1+1=2,你憑什麼說1+1不是等如3呢?

聖經的解釋分開了很多派,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錫安教、摩門教、猶太教等,即使是基督教內也分了自由派、基要派等。可是中間卻沒有那一派可以證明自己的解釋是正確,而是各自各都是權威,各界互有不同卻不能從客觀的辯論中指出誰對誰錯。因此當基督徒在說別人歪曲了聖經前,請先給證據說自己的解釋就是正確,否則此話亳無說服力可言。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宗教團體辦學,稱職嗎?

學校,是一個傳授知識的地方,一個讓學生有不同機會接觸不同思想的地方,辦學就當然應該本著如此理念。

在香港有不少的學校都是有宗教背景,宗教團體本著無私的精神去辦學並為香港作育英材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有某些宗教團體支助的學校似乎都想借學校作為一個傳教的地方。這其實是用了一種軟性的方法去剝削學生接受不同思想的權利。

在此先說明"軟硬"之分:

硬性:
所謂的硬性就是直接的禁止其他思想(如其他宗教、主義),又或者令奉行某種主義或信奉某宗教的人無法得到某些利益(如學位等),更甚者則直接對異見者作出實際傷害,另一方面,在法律的層面上沒有自由奉行其他思想或信奉其他宗教,這是硬性。

軟性:
所謂軟性則是對未有批判力的小孩不斷灌輸某種思想、主義或宗教是絕對真理的信訊,甚至孤立異見者等令異見者精神受滋擾的行為,但異見者在法律層面上有自由奉行其他思想或信奉其他宗教,這是軟性。

在正式討論前,先說說某些有宗教背景學校的做法
不少學校都有早會,這些早會中,我相信不少的有宗教背景的學校都有一些強迫學生參加的宗教儀式,例如唸經。另外亦有一科必修的科目,宗教科。
首先說說宗教儀式,例如唸經,這就是唸那個宗教的經文,沒有信仰的學生每天都要站在操場上聽那些經文,結果有5個:
1.潛移默化,信了那個宗教
2.物極必反,嚴重反對那個宗教
3.沒有感覺,機械人一般的唸著那些經文
4.批判思考,從經文中找出做人處世的道理,並忽略沒有意義的地方
5.固本培元,給有信仰的學生一個更認識其信仰的機會

針對以上種種,唸經其實是意義不大的
1.如果是希望達至潛移默化的效果的話,則跟洗腦無異,正正就是軟性地剝奪學生接觸其他思想的機會,一個例子,從小就接受回教教育的小孩,會容易接受基督教嗎?

2.如果強迫學生唸經會令學生對該宗教反感的話,唸經則沒有意義

3.既然沒有感覺,則無異於浪費時間。

4.如果要讓學生領略固中道理的話,並不理會沒有意義的地方的話,為什麼不直接說明什麼地方有意義?唸經只是多此一舉,因為學生可能會不小心忽略了值得留意的地方。

5.讓有信仰的學生有一個更認識其信仰的機會就代表可以強迫大部分沒有信仰的學生一起唸經?要記著,很多時都是烈日當空下要學生站在操場上唸經。

有宗教人士或者有某些學生、教師可能會說,學生如果不祈禱,是不會強迫的,我不知道有多少間學校真的不會強迫學生,但就我個人經驗以言,如果我不祈禱,訓導老師看見會走過你叫我祈禱;沒有帶祈禱小冊子,會被罰。更甚者,每當到了什麼玫瑰月,就要被迫在烈日當空下站在露天操場處----即使不用開口,亦要站著受罪。
如果真有不祈禱亦完全不會迫的學校,可在blog內留言告知、pm告知。

其次要說的就是宗教科
宗教科的意義何在呢?
先說說宗教科的內容,宗教科的內容某程度上就是在傳教----只說某宗教好的一面,更甚者在此科內宣揚某宗教就是絕對真理。
有信仰的學生未必會覺得是什麼,但沒有信仰的學生,被迫要上這一科,做一些對個人成長沒有什麼意義的功課,記一些未必是真實的資料。

宗教人士可能作出以下辯駁:

1. 宗教科教的是絕對真理!教學生又有什麼問題?
很多宗教都說自己教的是絕對唯一真理,這樣衍生出一個矛盾,例如基督教和天主教
基督教說自己是唯一真理
天主教說自己是唯一真理
偏偏兩者卻有不同的地方,可見"宗教科內所教授的是絕對真理"是很值得懷疑的一句說話
未經証實是真理卻偏要向學生宣稱是絕對真理,這是欺騙。

2. 我們在給學生一個機會去加入教會
學校是傳授知識,不是傳教。

3.入得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就應該預左要上宗教堂
這樣是否代表傳教式的宗教堂是正確呢?
傳教本來沒有對錯,反正都只是在宣揚自己的信念。重點是在那裡傳,如何傳,及向誰人傳。
如前所述,學校應該是一個傳授知識,讓學生接觸不同思想的地方,單一宗教的宗教科無疑已經是一個抵觸;把沒有被証實是真理的說話說成是真理,並不斷灌輸這種訊息給學生則更加是違反了學校傳授知識的大前提

4.宗教團體辦學當然要傳教
一個例子:殺人犯當然殺人,是否代表殺人是正確?

5.取消宗教科是剝奪了學生得知真理的機會!
讓學生成長至有批判能力時不是還有機會選擇信什麼是真理嗎?
一或是某些宗教的"真理"是經不起批判?

最後,即使你是宗教人士,其實亦應該支持取消宗教科及強迫性的宗教儀式。因為小時候的思想很容易影響成人時的判斷,任由其他宗教在學生還沒有批判能力時借學校來傳教,某程度上亦阻礙了自己宗教的傳播,這顯然是不公平的,除非你的宗教是這不公平下的受惠者。